【司法判決】北市清潔隊員女廁偷拍同事 二審判賠32萬 劉姓清潔隊員113年間在女廁架設攝影機,偷拍女同事如廁。被害人向劉男求償,北院一審判賠32萬餘元,高院今天駁回上訴,二審維持原判,被害人可上訴。 — 來源:中央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