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司法判決】男子朝北院潑穢物 法官裁定9萬元交保須守3禁令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遭陳姓男子潑灑2桶穢物,北檢依毀損公物、強制罪聲請羈押。北院駁回,諭以新台幣9萬元交保併責付給兒子,並應遵守3項禁止命令。 — 來源:中央社